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曦和王国的夜晚总是很热闹,尤其在这里,闭上眼都能认出流火区那独特的交响乐。打击乐组的老虎机和弹珠机用廉价的音效染上底色,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说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,像弦乐般和谐地融成主旋律,伴随一阵阵激昂的管乐:
“来喝一杯吗?”
“小哥哥是哪家店的呀?”
“有钱的捧个钱场!”
“老弟…你…我跟你说,我@#$︿&%!$#……*&%¥&,你…听明白没?”
两个富家子弟,没头脑和没头脑二号,正坐在酒吧闲聊。突然一阵冷风吹来,两人下意识抬头,见走进来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:他身上的衣服是用四五件羽绒服拼出来的:宝石蓝袖子、芭比粉左肩、荧光绿右前幅、土黄衣摆,用粗到肉眼可见的黑线歪歪扭扭缝在一起。
“穿得破烂也该有个度吧,听说过拼接牛仔裤,羽绒服也可以!?这特么是科学怪人披着世界地图限定皮肤吗?”
“而且话说,穿不俗气的颜色犯法吗?”
两人打趣着,便多瞟了他几眼,没头脑越看越觉得眼熟。他二十出头,戴着一副细圆框眼镜,虽然穿得不成样子,却很白净,身上有淡淡的洗护香,头发是蓬松的天然卷,单眼皮的狗勾眼干净纯粹,正是偶像剧里“邻家大男孩”的模样。
“他不是我们高中班上的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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