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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瑾对女人向来免疫,但是却不得不给面子给盛琛,“嗯,还挺好。”
“不过嘛,”他的话锋一转,慢悠悠地说,“做饭这种事情,你男人更合适。”
“阿琛会做饭?”季胤精致的桃花眼微微眯起,修长的手指捏着高脚杯,轻轻地摇晃着,“拉到吧,我长这么大,别说做饭,一个泡面他都没有给泡过。”
“他在国外生活了两年,不至于炸厨房。”傅瑾说。
温裳闻言,低头乖巴巴地扒饭,默默地做一只专心吃饭的小可爱。
为了维持盛总在发小前绝对的威严,她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,盛总每天都起来给她做早餐。
“我们家,我做饭。”盛琛给温裳盛了一碗热汤,慢条斯理地说,“你俩有手有脚的,可以自力更生,不用伺候。”
“哦。”傅瑾眉头一挑,扫了一眼温裳,故意挑事儿,“我看妹子也四肢健全。”
温裳被汤呛了一下,咳得小脸通红,正儿八经地解释,“我、我也能自力更生的。”
盛琛和温裳说话时,嗓音都柔了下来,看她呛到,轻轻地拍着她的背。
“你俩,要想让我伺候,得先成为我媳妇儿。”他严肃地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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