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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ro (3 / 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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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起码我会主动一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笑了,肩膀抵着床沿,带着我的心一起动:“闻于,你想不想要自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什么算自由。”我闭着眼平淡地说,甚至称不上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看朝阳余晖算自由,熬夜睡觉算自由,在雨中狂奔算自由,零点爬山算自由,脑海里总冒出不切实际的幻想算自由,试图追逐一只鸟算自由,决定给一只小狗一个家算自由,独自一人打游戏算自由,赚很多钱算自由,那我无时无刻都在自由,没人配说我不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如果奔上旷野呐喊自由,去旅游看风景,牵着爱人的手诉说心事,在深夜畅聊梦想,打算和你私奔去天涯海角算自由,那没人不配说我不自由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的事很普通,但没人可以陪我一起做,所以我变成了不自由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2.

        我和陈另第一次认识是在他开的酒吧,我高三辍学,那时刚到十八岁。

        二十岁的陈另是一个混不吝的人,我刚坐下就看到传闻中的酒吧老板正在弹吉他,他一只脚架在高脚凳上,一只脚撑地,长腿裹着工装裤,抱着吉他,身子轻轻摇晃,指尖流转出美妙的音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很好听。”我在他弹完之后随口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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